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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闺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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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是兄弟,能够一股脑敞开心扉有什么说什么的,也不多。可在顺子的人生路上,赵青山就是他的指路明灯,除了兄弟之间的情谊,更有亲人般的呵护,所以他才一直称呼赵青山为“哥”,而不是兄弟。

顺子小时候挺胆小,否则也不会在面对“区区”四个人时就不敢还手。

而赵青山在初中时代可是有一场被无数莘莘学子奉为“教科书”的经典战役,一个人大大咧咧在讲课老师的注视下走出教室,然后下楼单挑十几个闯进校园的混混,从操场打到后山从后山打到食堂,最后全身而退,而被他玩得团团转的混混们,则一个个鼻青脸肿。

“老子能跑掉,但绝不会单纯的跑掉,你们在地上找你们掉落的狗牙时,老子已经领先你们半个地球仪了。”

当时赵青山挑衅混混们所说的这句话,也促使他被学生团体评为年度最佳装逼人物。

所以“区区四个人”是事后赵青山对那个勒索团伙的称呼,没有半点鄙视他们的意思,事实而已。

而那时的顺子胆小到什么程度呢?老师打他耳光不敢还手,只会垂着脑袋暗自委屈,同学拿他的烟不敢吭声唯唯诺诺主动上交,即使跟着赵青山疯狂了一次把人打得落荒而逃,他仍旧不敢和班上任何一个人斗嘴。

但他很聪明,或者说遇到赵青山之后他感触颇深然后开了窍,别人因为某些原因不敢接近赵青山,但他敢,只要一下课他就满校园去找赵青山,带着藏起来的廉价香烟,和赵青山一起吞云吐雾。

有时候有两根,有时候只有一根,因为只要他说一句“这根烟是留给青山哥的”,就没人敢拿走最后一根烟,渐渐的,他也敢和赵青山一样,在教室在走廊抽烟了,只不过赵青山悠然自得,他却提心吊胆。

有一天赵青山突然问这个比他低一届的初一胆小鬼:“你有喜欢的女同学吗?”

当时长相并不出众的顺子含蓄着说:“有,我喜欢我们班的班花,青山哥你呢?”

“有啊,但他有男朋友了。”

“抢过来呗。”

“我不抢女人,暂时喜欢着她,以后再去喜欢别人就行了。”

“好深奥啊。”

比同龄人成熟不止一星半点的赵青山笑着问道:“你那个班花有男朋友了吗?”

顺子沮丧道:“有了,我还看见他们偷偷递情书了。”

“就递个情书?那你想不想抢过来?”

“当然想。”

“那就好,我记得你说过你其中考试是倒数第三吧?明天去我家我帮你补习,回家之前顺便陪我跟初三那伙二货打一架。”

说起打架顺子一脸害怕,但又疑惑道:“初三有人敢惹你?”

“没,他们惹了我们班的班花。”

“就是你喜欢的那个女生?”

“不是,是赵圆圆。”

“噗…”

顺子明显认识赵圆圆是谁。

一年后,赵青山已经辍学了,再没有一个人敢去碰顺子的脸,去拿他的烟,成绩从班级倒数第三变成了顺数年级第三,屡次在学校大会上领完奖状,然后宣布因某某事情被记处分。

初中毕业时,顺子抱起班花黄莉走上了主席台,以全校第一名的身份,骄傲得不可一世。

那些年轻幼稚但使他茁壮成长而不是随波逐流的往事,一幕幕在顺子的脑海中浮现,如陈年佳酿,香气扑鼻味道醇厚。

身穿职业套装比一般白领更有范儿的女服务员推开门,笑容可掬又带着点歉意道:“先生,抱歉酒来晚了,那位小姐嘱咐我拿来了蜂蜜,两位先生要不要先喝点蜂蜜?”

“她人呢?”顺子疑惑道,自动忽略了蜂蜜的问题。

“她说她还有个聚会,她去走个过场,很快就会回来。”

“你出去吧,我们不需要其他服务了,谢谢你。”

“不用谢,有什么需要请吩咐,我就在门外。”

顺子打了个酒嗝,唉声叹气道:“她以前不会这样不知轻重的。”

“你小子的情商比智商差了十万八千里。”赵青山白眼道:“她肯定是想给我们兄弟两留点私人空间所以借口离开了,一个小时能去哪里啊?还不是开好房间放好热水等着你个醉鬼。”

顺子甩出两根烟,自己咬上一根,结结巴巴道:“好…好像是这么个理儿…哥,女人的套路你咋这么懂呐?”

赵青山委屈道:“唐烟云那个娘们,最喜欢把老子灌醉,然后扔进浴池里胡作非为…”

顺子一副探讨的架势:“醉了能硬得起来?”

赵青山怒其不争道:“就你这情商!你特么不知道装醉啊!”

顺子无辜道:“到底是谁在玩套路…哥,话说这酒还喝不喝?”

“喝你大爷,你有格格照顾,我特么找谁照顾去!”

“不是说喝到分不清性别吗?”

“臭娘们你究竟想哪样?”

“来来…别看你是哥,喝点小酒还真不怂你!”

“我特么也真是醉了,跑到你这里求安慰,结果变成老子开导你,完了你还要灌老子酒…”

“醉了也得喝…”

“草…谁怕谁!”

“……”

南宫思意开了两个对门的房间,略微思索后在酒店门口的ATM机取了五千块钱,心情似乎很不错的她眯了眯眼,笑着又取了五千,来到酒店房间后,她拿出手机打出一个电话。

电话那头顿时来了精神:“深夜来电,不知格格有何吩咐?”

南宫思意懒散的靠在床头,一只手卷弄着乌黑直发,手上的小铃铛微微作响:“娟儿,你有没有兼职小姐的门路?是真正兼职的那种。”

那头惊讶道:“格格,你这玩的有点大啊!这种事情何必劳烦别人呢,本小姐随叫随到,一早就发现你丫有着浓郁的百合气息,你早说我们孩子都好几岁了。”

微醺的南宫思意笑着说道:“那你来吧,我立马洗白白。”

她是个很乐天派的女孩,所以当年能一往无前的倒追顺子,而且一不小心就追了三年。

其实她并不觉得自己的爱情有多伟大,不过是一种习惯性的越挫越勇罢了,即使最后没有把顺子追到手,她也不会哭闹,只会对自己不顾一切的追逐说一声抱歉。

因为她确实付出了很多,就像她写的一个短句:爱情可以精彩的怀缅,思念可以荡秋千,醉一场就可以把黑夜变成白天。

她很庆幸自己的付出获得了成果,对此她也倍感珍惜,而不是像电话那头的娟儿一样,三天两头就换男朋友,分手一个星期如果没有重新找一个就和痛经一样,尖叫得死去活来。

电话那头估计也是被格格的强大打败了,切入正题道:“…究竟什么情况?”

南宫思意简单说道:“顺子他一个同乡兄弟来找他玩,估计再过一会两个人都得喝趴,我想找个人照顾一下他那个兄弟,但又摸不准他的脾性,所以要尽量干净些的,而且要会照顾人。”

“感情不是找小姐,是找保姆。”

“差不离吧。”

“多大的价码?”

“你还真有路子?我掏钱,准备了一万,少了你说,但是找的人绝对不能含糊,这点我得跟你重申,当然,不能让他那兄弟知道钱是我掏的,我可不想在这种敏感问题上出什么幺蛾子。”

“多大的兄弟啊!还得你掏钱?”

“反正比他宿舍那几个死党要大上不止一两个重量级,你就说有没有吧。”

“那还真是兄弟了。我能问问他那个兄弟长啥样吗?有你家顺子一半水准我就亲自上阵了…”

这个花痴!南宫思意突然眼神一变,抑制不住欣喜,却故作镇定道:“我家顺子叫他哥。”

电话那头立刻响起尖叫声:“格格!格格!你浪费我伺候大帅比的时间了!早说哪有那么多事儿!哪家酒店?你马上来门口接我!”

挂掉电话,南宫思意扑到床上,胸脯和床单温柔挤压着,笑得欢天喜地:“啊哈哈…智商低下真可怕,今天又多赚了一万。”

把省钱当做赚钱,也只有女人才有这个专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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