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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闻家别墅, 周边树多, 平时夜里就阴森森的,树杈交织笼出的影子投在墙上,像是恐怖片里渲染的气氛。

今天, 这份恐怖感比平时更甚。

别墅门口停了一辆警车, 王嫂倚在门框上掩面抽涕,陈清河笔挺地站在门口, 像一棵风雨都吹不倒的树, 警察绕着别墅观察了一圈,打量着问:“几点发现失踪的?”

“七点十四。”

陈清河的回答很稳, 但有经验的刑警还是透过他攥紧的双拳看到了他的紧张,他收回视线,在纸上记下点什么,继续问:“这里除了打扫阿姨, 还有什么别的人吗?”

“没有。”陈清河回答。

“有……”王嫂抽泣着回答,哽咽, 她擦了把流出的鼻涕,红着眼睛重复,“有人。”

“谁?”不只警察,就连陈清河都回头看她。

王嫂擦了擦眼泪,走上前抽着鼻涕说:“上午……安安同学过来了。”

陈清河心头一抖, 某个人浮到眼前,他眯起眼,心跳快到要蹦出来, 上头。

王嫂低下头,两只手无意识地揉搓来去,磕巴地说:“是……是小陈。”

天崩地裂。

陈清河向后大退半步,眦目欲裂,眉头拧紧,打了一个沉重的结,刑警看到他一秒变黑变沉的脸色,血管都恨不得爆出在额头,他了然,拿起笔记本问:“你认识这位小陈吗?”

陈清河现在听不太到外界的声音,他死死地盯着王嫂,他的眼珠发红,眼神凶狠到让人害怕,他沉着嗓子问:“他什么时候来的?”

王嫂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陈清河,陌生,狠绝,让人心生恐惧。

她连哭都忘了,躲闪着视线回答:“上上午。”

陈清河使劲咬住后龈:“你让他进来的?”

王嫂轻轻点头,解释:“我是看安安这两天……”

“谁给你的权力?”陈清河打断她。

王嫂怔然,低头,使劲摇了摇头:“没有人,陈先生,对不起,我……”

“道歉的话留着以后再说吧。”

陈清河打断她,轻飘飘地,三言两语就决定了别人的生杀大权,“你可以收拾行李滚了,王嫂,你最好祈祷闻欢没出任何事,如果她要什么三长两短,我到死也不会放过你。”

他胁迫地注视她,低缓深沉说:“你听明白了吗?”

……

王嫂做完笔录后,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东西,滚了。

刑警在边上看完这一出大戏,五十多岁的老人,劳作了一辈子,就这么被赶出了老东家。

看来闻家这位准女婿,确实如传闻中所说,是只不动声色杀人的雄狮。

闻欢到现在还下落不明,但是从王嫂提供的线索中,刑警怀疑这并不是失踪,而是一出有计划的逃跑,很明显,闻欢在陈思宇的帮助下,逃跑了。

其实听到“小陈同学”四个字的时候,陈清河就已经想明白了。

但是他万万想不到,闻欢竟然真的敢……

她怎么敢。

屋里没开灯,黑暗吞噬了一整个房间,窗外路灯透过落地窗照进屋里,半明半暗的,陈清河站在落地窗前,低头盯着窗外的榕树,刑警说,如果没猜错,闻欢应该是跳窗跑的。

现场应该还有一长条布料,但是搜索了很久都没发现。

其实布料不布料什么的根本不重要,只要她想走,有的是招。

她怎么敢呢。

陈清河死盯窗外,低头,院子里的花草都是他们一起种的,闻欢那时候年纪小,对这些都不懂,只是看别人家种的好看,自己就也想要。

把种子都撒的乱七八糟,撒到一半就不想管了,陈清河面上不说话,但每到夜里,等他们都睡着了,才披了件外衣,在路灯微弱昏黄的灯光下,一点点收拾她留下的残局。

后来,来年三月,花开满院。

她长大了一岁,也长高了一点,她蹲在花丛边,一点点轻柔地抚过花瓣,回头,朝他笑。

回眸一笑百媚生。

满园春色霎时黯然。

她怎么舍得。

……

陈清河从回忆里走出来,他摸出手机跟迟海联系:“闻欢跑了。”

“嗯,我知道你有关系网,所以我才来找你。”

“是,动用一切关系,只要能找到她。”

迟海笑着调侃了一句什么,陈清河默然,三秒后,他的眼神变了,坚毅,妥协,茫然。

混为一体。

他点头:“是,算我求你。”

……

白客镇的某个角落。

路边某家小饭馆。

后厨。

“啪!”瓷碗摔到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。

闻欢吓了一跳,厨房小,这一声把大家都震醒了。

老板娘走过来,低头指着四分五裂的瓷片,操着一口不太流利的普通话埋怨:“哎呦!这都是今天的第几个碗了!小妹妹!你到底会不会刷碗啊!”

闻欢慌神,她蹲下身用手捡瓷片,屋漏偏逢连夜雨,手指被划破,流出一汩红色的血。

老板娘又“哎呦”了一嗓子,双手一拍大声说:“你快点起来吧!我的天呢!搞什么鬼哦!真是招进来个活祖宗!”

老板娘在大声吆喝,帮厨的小哥很有眼力见,连忙拿着扫把和簸箕过来,帮忙把地上的瓷片都打扫干净,扫干净了,他笑着拍拍老板娘的肩膀劝哄,一边说,一边还给呆愣在一边的闻欢使眼色。

闻欢后知后觉,暗暗点了点头,鞠了一躬,捂着手指走了。

“给你。”

闻欢坐在后院发呆,眼前出现一个黄色创可贴,她顺着结实有力的手臂抬头,是刚才的帮厨小哥。

她笑了下,接过来,小声道谢:“谢谢。”

“不用谢。”小哥摆摆手,指着她旁边的空位,“可以坐吗?”

“啊?”闻欢一怔,点头,往旁边移了移,“当然可以,你坐。”

“谢谢。”

帮厨小哥坐到一边,陌生的男性味道传过来,还带了点汗味,闻欢不自然地往一旁挪了挪,小哥好像并未发现,坐下来后也没再动,贴心地和她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。

“对了,还没问你叫什么呢。”

他偏头看过来,常年的风吹日晒,他的皮肤很黑,还有点干裂,但是笑容自然美好,牙齿很白,纯净的少年。

闻欢笑笑:“闻欢。”

“闻……欢……”小哥细读这两个名字,细细品咂,欣赏地点点头,“真好听。”

“我叫林辉。”

“林辉。”闻欢点头,“我记下了。”

“你看起来……”林辉打量了一番闻欢,表情有几丝纠结,不知道当说不当说。

闻欢引导他:“我看起来?”

“你看起来。”林辉一停,不太好意思地笑了下,“我这么说你别不开心,你看起来就是被父母保护的很好的小公主,不太像是会来我们这种小地方的人。”

闻欢挑眉:“是吗?”

“嗯。”林辉点头,指了指闻欢青葱白嫩的玉指,“你的手又白又嫩,没有一点茧子,一看就是从来没做过家务。”

“你看我的手。”林辉把手摊开,黑黝黝的,指掌中间全是磨出的硬茧,指头上还有细碎的伤口,有些已经长好了,有些还是新伤。

闻欢皱眉:“这些?”

林辉没所谓地收回手,耸耸肩:“在厨房就是这样,刀快了就划一下,一开始还金贵的要死,受了伤就得贴创可贴,后来习惯了也就无所谓了,戴了也没用,反正还得再破。”

林辉说着说着,注意到闻欢凝重的表情,他连忙摆手:“不是,我不是说你。”

“我是说。”他挠挠头,嘴笨,不会说话,只是语无伦次地解释,“我不是说你金贵,我的意思是,哎呀我……”

“你说得对。”闻欢低头,撕开创可贴,把创可贴展开,包到伤口上。

她低着头,头发绑成一个低的麻花辫,午后的灯光一照,白皙发亮的半边脸颊,好看的紧。

林辉咽了咽唾沫,舔舔干裂的唇,悄悄移开视线。

“我家境确实不错,不对,不错都是谦虚了,按照现在人的逻辑来说,我应该是个……”

闻欢一停顿,自嘲地勾唇:“富二代?”

她按好创可贴,摇头:“反正就是那种温室里长大的花朵,作恶多端的米虫……”

林辉听不下去,打断:“闻欢,你别这么说自己。”

闻欢一怔,笑着摇头:“没什么,我确实是米虫,也确实干了不少坏事。”

她两手交叉到一起,最近没日没夜的洗碗,打扫,端菜,泡水多了,美甲已经开始往下掉了,东一块西一块的,难看的要命,要是平时闻欢肯定忍不了,但是现在,她觉得挺好。

最好全掉光了。

那才更好。

她抬起头,眯起眼看天边的白云,云卷云舒,她笑了笑:“最后,落了个家破人亡的结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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